产品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产品展示
产品展示
OHSAS18000认证咨询
详细介绍
ISO18000是一国际性安全及卫生管理系统验证标准。
ISO18000职业安全卫生管理系统要素
4.1 一般要求事项
组织应建立并维持一个安全卫生管理系统,本(4) 节将说明此系统的要求。
4.2 安全卫生政策
组织应有高主管授权之职业安全卫生政策,清楚陈述整体安全卫生目标与改善安全卫生绩效之承诺。该政策应:
对组织之安全卫生风险的性质及规模是合宜的;
包括持续改善之承诺;
包括对至少符合目前适用的安全卫生法令规章及组织须遵守的其他要求事项之承诺;
已文件化、实施及维持;
传达给所有员工,使其认知个人的安全及卫生责任;
可向利害相关者公开;
以及定期审查以确认该政策保持对组织的相关性及合宜性。
4.3 规划
4.3.1 危害鉴别、风险评估及风险控制之规划
组织应建立并维持适当的程序以持续鉴别危害、评估风险及实施必要的控制方法。此应包括:
例行性及非例行性活动;
所有人员进入工作场所之活动(包括分包商及访客);
工作场所中由组织或其他单位所提供之设施。
组织在设定本身的安全卫生目标时,应确认已将风险评估的结果及控制的效果纳入考虑。组织应此项资讯文件化并保持其更新。
组织之危害鉴别及风险评估的方法应:
依据组织之相关范围性质及时机定义,以确保其为主动式而非被动式;
提供风险之分类及鉴别那些将被4.3.3节及4.3.4节所定义之方法消除或控制的 风险
与运作经验及使用风险控制方法之能力相一致;
提供资讯输入以决定要求、训练需求之鉴别及(或)作业管制之发展;
提供需求行动之监督以确认其实施之有效性与适时性。
备考:危害鉴别风险评估及风险控制之详细指导岗要,见OHSAS 18002。
4.3.2 法令规章与其它要求事项
组织应建立度维持一程序,以鉴别并取得适用之法令规章与其它安全卫生要求事项。组织应保持此项资讯之更新。法令规章与其它要求事项之相关资讯应传达给员工及其他利害相关者。
4.3.3 目标
组织于内部各个相关部门与阶层,就建立并维持其文件化的职业安全卫生目标。在建立与审查目标时,组织应考虑到法令规章与其它要求事项,本身的安全卫生危害及风险、技术面取舍与财务、作业及业务等要求事项,以及利害相关者的观点。目标应与安全卫生政策一,包括对持续改善的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