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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性产品认证相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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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介绍

强制性产品认证相关知识
1.强制性产品认证从何时开始实施?   
答:强制性产品认证自20O2年5月1日起施行。中国质量认证中心(CQC)自2002年5月1日起开始受理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申请。      
2.从哪里能找到关于申请单元划分、送样数量的规定?       
答:各类产品的《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中对认证的基本环节、认证实施的基本要求等做了详细解释,其内容包括:       
1)适用的产品范围;
2)认证依据的标准;
3)认证模式;
4)申请单元划分原则;  
5)抽样和送样要求;
6)关键元器件清单;
7)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8)获证后的监督;   
9)产品认证标志使用的要求;
10)其他规定。    
3.出口的产品是否必须获得强制性认证?       
答:对于根据外贸合同的约定而特殊加工专供出口的产品,可以不申请强制性认证,但由于某种原因未出口的剩余产品将不允许进入市场销售,除非获得3C认证。      
4.对未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和未加施中国强制性认证标志的产品有何限制?       
答:凡列入目录范围内的产品,若未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和末加施中国强制性认证标志,自2003年5月1日起不得出厂、进口、销售和在经营性活动中使用。      
5.CCC标志的含义是什么?       
答:认证标志“CCC”的名称为“中国强制认证”(英文名称为“China Compulsory Certification”,英文缩写为“CCC”,也可简称为“3C”标志)。对于《目录》内的产品,“CCC”标志是准许其出厂销售、进口和在经营性活动中使用的证明标记。      
6.强制性产品认证包括哪些环节?  
答:认证程序包括以下全部或部分环节:       
1)认证申请和受理; 
2)型式试验; 
3)工厂审查; 
4)抽样检测; 
5)认证结果评价和批准; 
6)获得认证后的监督。      
7.如何确定某种具体产品是否需要强制认证?       
答:可以查阅相关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中的适用范围及相关附件。另外,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了20O2年第60号公告:《第一批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中产品的适用范围》。如果对认证范围界定存在疑义,应向认监委书面询问,认监委负责答复。      
8.怎样提交强制性产品认证申请?       
答:申请人可以从访问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的网站获取必要的信息、资料和表格,在线提交申请。或者按照网上公布的联系方式,直接与各产品认证处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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